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(2學分)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;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一學科的主要議題、理論與方法,並探討其與其他實證法學以及基礎法學的關係。除序論外,本課程將分為法概念論、法認識論、法倫理學、法體制論等幾個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內容。但因為時間所限,可能只能擇要說明前三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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